发布日期:2017-02-27
为全面总结学校一年来在事业发展上所取得的各项成绩,科学谋划学校明年的工作,请各单位做好2016年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要点的规划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做好2016年工作总结。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统计清楚,条理清晰。请各单位于12月31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总结通过办公网发至“两办秘书科”,总结要注明撰稿人和联系电话。
2.做好2017年工作要点规划工作。各单位要紧密围绕学校战略目标,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在认真总结、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本部门2017年工作要点。2017年工作要点要突出“双一流”建设任务,思路清晰,重点明确,措施具体。请各部门于12月31日前,将2017年工作要点摘要(只含需要学校层面推动的工作,部门内部工作不必涉及)通过办公网发送至“两办秘书科”。
3.做好述职述廉报告准备工作。学校拟于2017年1月6日上午8:30在卫津路校区会议楼第八会议室召开述职述廉报告会,述职述廉内容主要包括: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完成工作情况; 理论学习、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及部门内部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情况,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存在的主要不足及努力方向等。具体安排另见通知通告。
4.做好2016年反腐倡廉建设情况汇报。按照《天津大学领导班子成员听取反腐倡廉建设情况汇报的实施办法》(党发〔2014〕4号)要求,机关以部处室为单位,学院(部)和直属单位以院级党组织为单位,向分管校领导汇报本单位年度反腐倡廉建设情况。今年的《天津大学校领导听取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反腐倡廉建设情况记录表》中新增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情况”的记录内容。请机关各部处室在向分管校领导汇报本单位年度反腐倡廉建设情况的同时,汇报《中共天津大学委员会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任务分解表中牵头任务的落实情况。各院级党组织,机关各部处室汇报后填写《天津大学校领导听取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反腐倡廉建设情况记录表》(见附件)并请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本部门公章,于2017年1月18日前将表格送至纪委办公室备案。
附件:《天津大学校领导听取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反腐倡廉建设情况记录表》
党办校办 组织部 纪委办公室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