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3-22
国庆、中秋假期即将到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和反对铺张浪费特别是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盯节点一以贯之纠治“四风”,持续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各院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作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切实抓好国庆、中秋期间的作风建设。要严格执行《中共天津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天津大学公务车辆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以多种形式提要求、打招呼、敲警钟,坚决管住违规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要大力加强纪律教育,充分发挥通报曝光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见附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约谈,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有效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二、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带头执行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各项措施规定,带头抵制餐饮浪费行为,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遵守“十严禁”纪律要求:一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借节日之机违规大吃大喝以及其他餐饮浪费行为;二是严禁在节日期间降低工作标准,打折扣、搞变通;三是严禁在节日期间开展走秀式调研、表演式慰问等额外增加基层负担的活动或以文山会海“落实”工作;四是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五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或其他贵重物品以及现金、微信红包、电子充值券等礼品礼金;六是严禁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七是严禁以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或借机绕道旅游;八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等活动;九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十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游玩等活动。
三、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学校纪委监察室将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持续开展“四风”问题查纠和明察暗访工作,始终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餐饮浪费特别是大吃大喝问题,优先处置严查快办,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纪委监察室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