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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2

  

  近期,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推进正风肃纪等各项工作做出部署;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政治监督、从严纠治“四风”、推进综合治理,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强化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为“十四五”规划开局起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回应师生群众期待、保障开局起步具有重要意义。各院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通知要求,把抓好元旦春节寒假期间作风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要加强宣传教育和提醒警示,认真组织学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并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提要求、打招呼、敲警钟。要加强对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约谈,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有效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二、严明纪律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遵守“十严禁”纪律要求:一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借节日之机违规大吃大喝以及其他餐饮浪费行为;二是严禁在节日期间降低工作标准,打折扣、搞变通;三是严禁在节日期间开展走秀式调研、表演式慰问等额外增加基层负担的活动或以文山会海“落实”工作;四是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五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或其他贵重物品以及现金、微信红包、电子充值券等礼品礼金;六是严禁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七是严禁以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或借机绕道旅游;八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等活动;九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十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游玩等活动。

  三、强化监督执纪。学校纪委将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等手段,深挖隐形变异“四风”,深化整治各类节日期间享乐奢靡和餐饮浪费问题,始终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对落实《通知》部署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将严肃查处并进行通报曝光。

  纪委监察室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