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2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对院级纪检工作和院级纪检干部的培训指导,引导全校纪检监察干部把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于11月11日在北洋园校区郑东图书馆南区一层报告厅和卫津路校区科图二层报告厅分两场分别举办院级纪检干部专题培训,系统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中央纪委、教育部党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和通知要求。各院级党组织分管纪检工作领导、纪检委员,二级纪委书记及委员,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和各院级党组织教工党支部纪检委员代表及学校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共16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部分学校纪委委员、院级党组织书记和组织员受邀参加了培训。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为高等学校特别是中管高校奋进新征程提供了根本遵循。学校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主任张蕾重点领学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教育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内容和《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等相关精神,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和通知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及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分享了学习体会,提出了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工作思路和计划举措。
张蕾提出,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必须牢牢把握党的二十大关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部署要求,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找准在管党治党、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能定位,时刻保持“两个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著和清醒坚定,忠实履行好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使命,监督保障党的二十大制定的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在天津大学落地生根。全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并分享了三点工作体会。
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副主任程超超领学了党的二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详细讲解了二十大党章和十九大党章的内容对比,传达了党章修改的重要意义、坚持原则和修改过程,并结合二十大党章的重大修改及其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启示分享了认识和思考。
会上,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向培训对象发放了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的《天大清风》推荐读报,引导帮助全校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领会相关精神,找准职责定位,忠诚履职尽责,努力以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