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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天津大学探索构建“条”“块”结合监督模式 细化分工协作确保业务有专攻

发布日期:2022-07-11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22年7月6日 01版)


    一年一度的毕业季来临。记者近日了解到,从今年6月起,天津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围绕202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专项监督,这也是天津大学落实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项具体举措。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专项监督工作中,天津大学改变原有的单兵作战为团队协同。除办公室和综合业务室外,天津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共设置三个纪检监察室。首先由联系“人才培养类”模块的第二纪检监察室发挥熟悉人才培养的优势,牵头制定方案,重点监督学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的作用发挥情况;第一纪检监察室负责拟定访谈提纲,第三纪检监察室设计调查问卷,三个室强化沟通协调、支持配合,分层次、分类别地加强对所联系部门和学院(部)的监督。

    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意见》,天津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开始探索构建“条”“块”结合的监督模式,在校内改革方案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备案后施行。

    记者在改革方案中看到,天津大学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的三个纪检监察室,每个纪检监察室分别联系若干个学院(部)党组织、机关部处室和直属单位,承担联系单位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职责。同时,参考直线职能制和事业部制的组织结构设计,并结合学校发展需要,将校内89个二级单位分成若干组织模块,其中:机关部处室分为党委工作部门、人才培养类和资源保障类,学院(部)分为工科类、人文社科类和理科医科类,直属单位分为支撑保障类和发展经营类。三个纪检监察室分别联系各类模块中的某一类单位,即每个纪检监察室均对口联系某一类的机关部门、某一类的学院(部)和某一类的直属单位,实现“条”与“块”相结合。

    “在具体的场景下,我们根据监督的类型和所属领域,由对应的纪检监察室牵头制定总体监督方案,然后由三个纪检监察室根据对口联系机制,具体执行对联系单位的监督检查。”天津大学纪委书记、国家监委驻天津大学监察专员曲凯介绍,纪检监察室分工不分家,既能充分运用“赛马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又能确保业务有专攻、监督有重点。

    下一步,天津大学将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人用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各项工作中深化运用“条”“块”结合的监督模式,总结完善经验、及时发现不足,持续探索符合中管高校特点的有效监督方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王卓)

    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中国纪检监察报 (ccdi.gov.cn)